关于发布《图书馆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》的通知

图书馆各部室、各党小组:

《图书馆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》经图书馆直属党支部支委会2021年6月4 日会议通过,现予发布施行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共9170官方金沙入口直属党支部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6月4 日

 

图书馆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


一、图书馆应当向学校请示下列事项:
(一)贯彻落实党中央、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,以及学校重大工作部署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,需要作出调整的政策措施,需要支持解决的特殊困难;
(二)图书馆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对外交流合作、管理服务、党的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改革措施、重大项目推进、重要文件制定、重要评价评奖等;
(三)重大突发事件、违纪违法问题、涉诉涉法事项和复杂敏感事件处理等;
(四)以学校名义或者以图书馆名义举办或邀请上级重要领导、重要专家学者出席的重要会议、重要活动;
(五)重大活动、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口径,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和不易把握的问题;
(六)出台重大创新举措,特别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且无明文规定、需要先行先试,或者创新举措可能与现行规定相冲突、需经授权才能实施的情况;
(七)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 项;
(八)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;
(九)跨部门、跨单位工作中需要学校统筹推进的重大事项;
(十)使用有关领导同志未公开的讲话、音像资料等;
(十一)其他应当请示的重大事项。
二、图书馆应当向学校报告下列事项:
(一)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上级重要会议、重要文件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,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贯彻落实情况,上级重要领导到图书馆调研指导或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;
(二)学校重要会议、重要文件和重要决定的落实情况,以及学校领导交办重要任务的完成情况;
(三)加强党的建设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,包括集中学习教育活动、意识形态工作、党支部设置及隶属关系调整、民主生活会、党风廉政建设、请示报告工作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、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、巡视巡察整改、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况;
(四)图书馆全面工作总结和计划,本单位阶段发展规划、核心业务专项发展规划;
(五)图书馆承担的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;
(六)重大敏感事件、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情况;
(七)图书馆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对外交流合作、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舆情;
(八)图书馆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;
(九)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。
三、图书馆应向学校报备下列事项:
(一)图书馆班子成员分工;
(二)基层教学科研机构的调整;
(三)部门主任、党小组组长等干部的任免;
(四)其他应当报备的重大事项。